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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以下简称“泸西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 》,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县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课程纳入学习范围,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县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一贯到底,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三)建立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4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听取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杜绝虚收空转、虚增收入、调节收入、提前征收等问题,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扛牢政治责任,狠抓政策落实,统筹处理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从严从快打击违规享受或恶意骗取税费优惠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编制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所辖4个派出机构的权责清单,并对外进行公开,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原则,开展阶段性“回头看”工作,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行政审批逐渐清零的目标要求,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承接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重大税务事项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程序集体审议和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排1名公职律师到法制部门工作,聘请法律顾问1名,就合同签订、税收执法、税法宣传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法

(一)持续强化税务精确执法。充分运用说理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 《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持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认真贯彻落实 《泸西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任务清单》举措,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4 ·15国家安全教育日”、 “宪法宣传周”专项普法等活动,推动税费普法取得实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管理办法》,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税费服务诉求暨舆情分析管理,提高税费服务能力及水平,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线上学习 《突发事件与舆情应对》,提升税务干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复议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2次,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二)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1531”税费争议调解机制,抽调公职律师、业务骨干设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成立“税宁调解室”,建立“窗口+大厅+县局”三级联动一站式调解机制,践行“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税费争议就地解决”的法治服务理念,有效将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权利救济渠道。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办税场所放置服务投诉电话宣传资料,设置举报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并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发布相关税收政策文件、税收宣传视频、图片及相关税收资讯。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红河州税务局频道县局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公示公告62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多渠道智能化互动服务渠道建设。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推广电子税务局功能,在办税场所设置智能办税服务柜台,着力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缴费服务体系,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长,提升征纳工作效率。

(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依法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稳步推进分级分类改革。以深入推进“精细服务、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改革创新为契机,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税费征管服务转型升级改革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税费事项清单职责制度,依托大数据驱动和税费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税费征管事项、征管流程、业务标准、岗责体系,构建“1+1+1+N”税费征管服务集约处理新模式,基本建立以风险为导向,事项为基础,大数据应用为驱动,非接触式办税费为着力点的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税费征管方式,提高税费执法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