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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永宁乡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泸治县办〔2022〕3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执行政府各项职能。一是行政许可规范执行。截止2021年4月,永宁乡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对农村宅基地、乡村规划等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无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上级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2020年以来,永宁乡相继开展市场商铺公开招租、猪场公开招租、垃圾清运权招租,以政府为主题实施的各项商业活动公平公开进行。按要求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影响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公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督促购买服务的主体单位建立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的指导下,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有效助推精准扶贫。6个村委会均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落实发文立项、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通过征求党政领导、中层干部、村组干部以及普通群众的意见,使文件的论证更加充分,内容更加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本乡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水平。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并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自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规范和监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行为,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人士的意见,全面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减少决策事务,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乡政府聘用1名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性。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研究,落实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的要求。四是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立卷归档,执行跟踪和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在公示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4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记录入卷。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做好农业、民政、财政、计生、林业、扶贫、劳保等部门信息公布,真正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公开内容,公开深度到位,公开程序规范。积极宣传,回应关切。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以及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形式,针对基层群众需求,及时公开对涉及试点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群众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权威回应。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深入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重点,每个村委会设有一名人民调解员。二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紧紧围绕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组织全镇各部门、各村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开展常规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以乡、村宣传栏、公开栏、村村响等各类文化设施为阵地,在集市利用横幅、发放宪法宣传册等方式,对宪法进行宣传。
  (七)依法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治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个别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为民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偶尔出现法治观念较差,重上级指示、轻法律规章,重领导意见、轻法治原则,重工作结果、轻执法程序现象。
  (二)政府自身建设有待提高,机构改革后个别中心职能需进一步厘清,业务办理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强,群众知法、用法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抓好政务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筑牢人民调解统一阵线,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三)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继续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村的和谐稳定。
 
 
  永宁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