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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泸西县住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泸治县办〔2022〕3号文件精神,根据《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解及佐证材料明细表》一级指标共十项内容,我局认真总结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查找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对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进行部署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 6 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全部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安排14名工作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6人,不动产登记大厅2人,水电气大厅6人),推行全部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进行审批;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省、州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21年1月1日开始截止2021年12月20日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受理1399件,办结1399件。做到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大厅泸西县实体大厅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2、我局对权责清单6类355项(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28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征收6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无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事项。)对应责任事项2952项,追责情形3168项,在云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网站公示,为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基础。通过结合实际,细化操作规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了由选择性执法向随机执法、全面规范执法转变。做到查处的案件快立、快结。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为抓手,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引导建筑企业有序发展。
  3、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执法人员库录入了执法人员76人;监管对象库标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燃气、物业管理公司、招标公司等6类,制定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9个(其中:部门联合双随机4个,部门双随机5个)。按照抽查计划,制定了《2021年泸西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1年泸西县建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1年泸西县燃气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1年泸西县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检查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等9个方案。
  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县政务局部署安排,我局进一步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县“营商环境”改革审批事项。一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管理的市政、规划、建设管理事项,授权政务平台办理;并将房地产资质年审事项下放给县建筑行业协会办理。二是高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根据提供的申请资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条件下,能简则简,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公布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行“优化服务,群众办事”,对申请”结建”工程的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创新服务,大力开展电话服务、预约服务,对无法到场了解事项的,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告知。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情况,我局对现行有效的8个规范性文件《泸西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泸西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泸西县广告、霓虹灯制作设置管理办法》、《泸西县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泸西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泸西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泸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泸西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废止了《泸西县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一件,修改后继续执行7个以《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保留和修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泸政规〔2020〕1号)下发。
  2、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为了做好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1〕—4—47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21年4月开展规划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情况:由县政府发布的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2.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0件。今年无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为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及工作实际,印发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进一步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21年,我局开展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是按照《红河州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我局聘请云南赵振钦律师事务所,赵振钦律师(证号: 15325200410455184)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住建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相关制度,加大审批环节监管,杜绝违法办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现象,确保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行为说法自律,风清气正。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各项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局长为行政执法总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主管责任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根据各自行政职能,按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具体执法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职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执法工作高效开展。截至目前,住建系统共有持证执法人员76名。
  2、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建设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依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的规定,结合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遵照新的执法文书统一格式,案卷档案制作规范,一案一档,结案后及时整理归档,卷宗材料按规定排列、装订。
  3、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泸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需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经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负责人就该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作说明;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的过程,保证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执法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执法部门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我局办理因违反“住建和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案格式,案卷档案制作规范,一案一档,结案后及时整理归档,卷宗材料按规定排列、装订。
  今年,我局办理因违反“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案卷共有24宗(含简易程序),在办理行政执法事项中自查不足,并制定相应的针对措施,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执法办事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
  一是完善了处罚程序。实行了相对独立运行的处罚办案机制,即将现场勘察与立案、案件调查与初审、案件审核与处罚决定、罚款与缴款四分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设置了9个环节的处罚流程,即现场勘察→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初步审核→呈报审批→告知听证→处罚决定→执行处罚→结案归档,使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二是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界定了处罚标准,明确裁量标准,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处罚,进一步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合理,有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实
  施办法》的规定,所有罚没款一律由当事人缴入财政指定.
  帐户,做到收支两条线。
  5、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仅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在
  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正职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具体事宜,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不罚乱罚现象发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两法衔接工作制度》,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了不罚乱罚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一直以来,我局不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情形。
  三是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工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做好“两法衔接”的重要基础,我局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及时、完整录入案件信息,做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百分百录入,确保必填项目和关键信息无遗漏、无保留。截至目前,我局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1件,其中处罚企业3家、处罚个人23人,未发现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
  6、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争取资金5万余元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3个执法中队(6个执法小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4台,实行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和阳光执法;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依法行政中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痕迹管理、台账管理和清单管理,每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全面公开办案程序、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年交由我局建议提案36件。在县政府交办会后,我局即制订了《泸西县住建局2021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协提案办理方案》,并及时召开了我局建议提案交办会,按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督促协调”的责任制,我局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办组,协调和督促各承办部门,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纠正各种不利于办理工作的行为,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住建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基本完毕,其中: A类22件(其中:建议6件、提案16件),占61.11%,B类12件(其中:建议1件、提案11件),33.33% ,C类2件(其中:提案2件),5.56%。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备案、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诉讼情况反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行政错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应诉,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截止2021年12月20日我局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判结束,已判决4件,我局法律顾问云南赵振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钦按时应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庭时我局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姚红章到庭审现场应诉,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把大部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12 月,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0件(不含重复件),县政务咨询0件和“12345热线”投诉平台130件,目前,已办结案130件,结案率达100%。
  2、认真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复案件受理、调查取证、 事实认定、审理决定、监督指导等各项复议工作,加大复议案件的和解、调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2020--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3、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年初制定《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专题法治研讨等各项制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2021年我局党组班子成员无一人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和晌应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是根据上级有关应急预案和住建局工作职责,为应对重大社会安全事件而制定的部门预案。凡涉及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我局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和预案即同时启动,已制定专项子预案的同时启动子预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出应急响应:
  (1)低于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分级标准的,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县政府指令,需要部分启动或应急响应的;
  (2)应其他部门要求,需要给予应急救援的。
  2、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以下五个子预案: 
  (1)泸西县建设局城市燃气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泸西县建设局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泸西县建设局直管公房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4)泸西县建设局所辖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泸西县建设局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
  随着应急预案的健全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各个专项应急预案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3、按照局属各部门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及时传递信息。要做好群众的安抚、慰问和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2)财务科:根据建设局实际情况调整全局预算内部结构,集中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筹集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的物资、药品、装备、器材等急需用品的资金储备,协助办公室采购。
  (3)安监站: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早进行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解除,及时发出停工通知。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专项子预案,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组织检修、施工及物业管理力量,进行工程抢险、 排险、协助救火,排除污染。组织设计、质监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意见。组织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如吊车、灭火、 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泄漏源等。
  (4)质监站:负责全县建筑工地和安置房建设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和信息传递沟通等工作。
  (5)房管处:加强平时危房解危工作,以及对低洼地段、非成套房、拆迁房屋的检查。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专项子预案,认真做好紧急抢险、抢修、排除污染等,采取措施保障居民居住基本需求。
  (6)建管站: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早进行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解除,及时发出停工通知。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和信息传递沟通等工作。
  (7)园林站:加强建设局所辖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城市公共广场、公园、娱乐园、景区等,住建局所辖公共场所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专项子预案,及时收集、整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相关资料,指导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8)城建监察大队: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检查,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城市秩序。遇有公共活动时,根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建设科:为城市防洪、污水排放、民居地震安全、城市周边护坡加固等工作提供科学指导,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指导。
  (10)自来水厂:随时掌握城市供水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城市供水的事件,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严重影响城市安全供水时,立即启动专项子预案。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2021年3月2日14:30我局组织干部职工50余人参加红河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红河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成员、州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作了专题辅导。讲座中,彭希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理论”为主题,系统深入阐述了法治政府理论的形成过程、重要意义价值立场与建设路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内容做了辅导宣讲,整场宣讲报告框架明晰、内容详实,以鲜活的案例结合政府理论中的热点条款内容进行重点讲解,进一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依法维权和表达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022年1月19日14:30,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宣传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姚红章同志重点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权威辅助读物。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求局属各部门要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活动进行学习,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要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开展行业领域《纲要》宣传工作,使行业领域工作人员理解《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握《纲要》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大家运用法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是组织好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检查、收取垃圾处理费、水费、农危房改造等有利时机,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宣传咨询讲解、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住建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逐年扩大。2021年按照要求开展“4.15”国家安全法、“六月法治宣传月”、“9.18国耻日”、“民族团结示范月”、“12.4宪法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5次,活动共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通过城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标语200余条,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我局建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确定以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同时,我局聘请了赵振钦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确保工作有计划、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今年忙于“农危房改造”“七个专项”、“十大乱象”“烂尾楼治理”整治等工作,工作重心和力度有所偏移,组织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方面有所减弱;二是面对基层多种繁杂的工作任务,不同程度的出现持续高压下的“疲劳懈怠症”;三是工作中过于求稳、求实,在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等方面,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发展举措,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按照《泸西县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泸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刻把握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定位,加大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力度,提高住建系统全体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 “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一)主要目标
  适应建设管理工作发展的大局,适应建设工作人员和建设、施工单位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建设法治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建设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建设管理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提高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广大住建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深入学习宣传与住建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学习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全系统将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在住建系统内、外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实施步骤
  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下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科室(站、所)要根据各自实际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相关科室(站、所)要认真按照本规划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年度考核,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202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将按照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同时做好接受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准备。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