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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我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19项,行政处罚事项112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3项。2021年,共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320份,采伐蓄积12474.89立方米,上报审批林地建设项目11个,面积133.4189余公顷。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四是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2021年,我局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共计98条(其中,财务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22条、工程项目公示38条、林业行政案件公示37条、森林和草原防火公示1条)。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1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是公众参与。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三是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四是合法性审查。 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五是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六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有力,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全年共依法查办各类林业违法案件36起,处理违法行为人3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依法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320份。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二是加强行政监督。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创建周期内,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全年共调解涉林纠纷4起,切实维护了林农合法权益。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
  全县林区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学习2次以上。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向上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依法执法理念树立还不够牢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二是培育以案释法典型不够。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三是在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存在。从行政复议案件中可看出,少部分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存在差距,偏重子行政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实体,而不注重行政执法程序,对于执法的“程序”不够重视。四是执法人员配置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部署推进。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二是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加快建设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依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依法对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指派专人负责12345查看、反馈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