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印发的《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高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顺利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1.我局内部和国土规划科实现了土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联审批办理,缩减办事环节时间一半以上,减轻了企业压力。2.按要求与住建局、消防等部门联合实施在工程测绘、验收。缩减办事环节,时间一半以上,减轻企业压力。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自建系统平台对接,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已将查询、网签业务、缴税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的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以内,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即时办理。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涉及我局县级层面的政务事项共28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调整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事项的中介服务要素,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深化好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紧紧围绕亲民、便民、为民宗旨,大力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不断提升高效服务和文明服务能力,不断推动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减少前来窗口办事或咨询的群众等待时间,让广大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以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我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科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我局法律顾问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我局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对执法程序绘制了流程图,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代表意见。涉及征地、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公众意见,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例如《泸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编方案(草案)》听证会,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能在泸西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查询相关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核的方式,法制审核科室应当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材料予以登记,由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相关工作,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法制审核科室应当就发现的问题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及时沟通,必要时可要求承办科室应就涉及问题作出解释或补充材料。法制审核科室与承办科室意见不一致时,由承办科室报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我局2021合法性审查案件54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在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我局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以100%达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学习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和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研究分析自然资源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听证工作的特点及规律,依法及时处理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听证工作,坚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采用法律法规适当”的原则。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方法化解矛盾。加强法治和政策宣传,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三)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根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主体名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本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我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57人,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我局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40余台(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分发给各基层自然资源所和执法监察大队。同时,设置了2间询问室,用于行政执法,从文字、视频、音频等多方面进行执法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梳理《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确定我局行政执法职能职权类型八类共186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44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类别5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完善依法化解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注重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求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重大风险化解攻坚行动,推动涉地涉矿等重点自然资源领域矛盾风险集中化解。密切关注,妥善化解宅基地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强化自然资源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预防为主,我局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切实履行推进泸西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业务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务承办机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职责。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反馈机制,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谈通报制度等。我局2021年召开案审2次,听证会2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20件。
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科室、各所职责任务,细化处置流程,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现场指挥部,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统一性。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教育疏导、综合施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方法化解矛盾。加强法治和政策宣传,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2021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县信访局转、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和局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共82件,其中来信20件,受理来访62件186人次,目前均已办结。
二是依法化解、妥善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适时、规范、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对发生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或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及时收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依法果断处置,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有力维护现场秩序。
三是舆论引导、严防炒作。把舆论引导贯穿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全过程,牢牢把握舆论工作主动权,有效管控媒体和网络。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实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媒体炒作引导群体性事件走向。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治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制度。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我局利用每半月一次的集中学习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城乡规范法》、《信访条例》、新《土地管理法释义》等。2021年3月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11月10日,组织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业务人员开展执法培训1次。同时,我局投入资金,采购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50册、印发《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基本流程》手册120余册等书籍分发到各科室、各中心、各科室,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断更新,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科学谋划部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根据《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履行行政职能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离上级的主要预期还有差距,在处理新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能力还不足,新政策的执行落地还不够高效快捷,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与公检法加强沟通。
(二)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治公开工作质量。
(三)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四)工作推进不平衡,各事业单位局各科室室不同程度上存在法治建设进展不同步,目标及任务与落实效果之间尚有一定差距。
(五)普法宣传不够深,部分群众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自然资源保护和违法范畴的理解不够透彻,致使侵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受到一定阻碍。
十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接下来,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提升局内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行为准则,着力将县自然资源局建设成为权责分明、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系统学习、常态学习、深度学习,形成良好的党史、法治知识学习氛围,真正学出觉悟、学出信仰、学出担当,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精准落实水平,提升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通过学法考试、每两周一次的工作推进会等活动契机中学习,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推动领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自然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全局干部职工要扎实做好各领域具体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跟踪指导,了解最新的工作进度,以便未雨绸缪地解决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在出现疑难问题时,勇于研究解决,善于督促落实,想方设法啃“硬骨头”,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将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服务型法治政府。
(四)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层次。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每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为宣传契机,在各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点,向群众开展宣传,接受群众咨询,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法、懂法,广泛宣传有关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为2022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