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云南省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解及佐证材料明细表》各项指标开展工作,现将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21年,我局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有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0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政务中心设有窗口,开展咨询、接件、服务工作,网上大厅办理事项主项一共21项。2021年录入办件204件包括(娱乐经营许可4件,文化馆免费开放30件,图书馆免费开放74件,博物馆免费开放90件,美术馆免费开放6件)。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事项权责清单精减压缩进驻政务局网上办件行政许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完善有关许可,规范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相关规定压缩了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窗口开展咨询、接件、服务等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更新,对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动态调整一致;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服务平台”检查覆盖率40.9%;打印服务指南册子放置服务办证窗口方便群众咨询。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一是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目前,涉及县文旅局权责清单共有6类225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0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落实文旅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责任制,履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以局长办公会决策的法定程序规范进行,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涉及到文旅企业项目建设的可研材料、规划文件、重大处罚和重大许可均依法进行备案,目前备案率都达到100%;三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文旅局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不存在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不间断进行市场检查,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目前执法队有4人,3人持有“行政执法证”,3人放到库里,随机抽取2人参加执法;全县所有文化市场企业名单放到库里,每次根据检查的需要随机抽取企业,数额不定。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0次,抽取执法人员8人,检查企业34家。另外对全县旅游市场17家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随机检查10次,专项检查2次。另外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5项,文旅企业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第三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入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自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上线以来,全体干部职工都注册实名认证已达到100%。并在办事窗口摆放一部手机办事通识别二维码推广。二是完成“一颗印章管审批”。窗口接待办理不再让客户来回跑,实现“一颗印章完成审批”;三是网上提交一窗办理。2021年录入办件204件包括(娱乐经营许可4件,文化馆免费开放30件,图书馆免费开放74件,博物馆免费开放90件,美术馆免费开放6件),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提高办事效率得到了办事群众广泛好评。四是结合实际及时办理。我局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办件涉及多家单位核查、到场地勘验实地、有的还需要公示时间,不能完成一次性办结,但均能及时办理完成。五是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政务服务信息网络网上办件系统资源除旅游备案我局其他办件实现在全国文化市场网登录上网办件已实现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但占没实现“异地可办”。六是红黑榜实施情况。按时上报县政务、发改局要求,我局“红黑榜”营商环境每月落实进展情况。
5.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文旅局政务服务窗口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2021年,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有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0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三是政务中心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对存在问题进行差评整改,窗口设置了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政务中心设有窗口,开展咨询、接件、服务工作。2021年录入办件204件包括(娱乐经营许可4件,文化馆免费开放30件,图书馆免费开放74件,博物馆免费开放90件,美术馆免费开放6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健全行业制度建设机制。一是涉及制定文旅行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作均报请政府常务会通过,最后经县委常委会决定后执行,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二是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文化旅游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文旅局制定规章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都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二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文化旅游行业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到100%,2021年没有涉及这类事件。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明确规范性文件初拟科室和人员,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局机关政策法规科初拟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二是2021年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四是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县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4.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1年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县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文旅行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文旅行业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2021年度没有重大决策事项办理。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为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在执法过程中,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根据实际情况,文旅局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到目前为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整治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每月开展1—2次文化市场日常检查,1次出版印刷市场检查。截至12月底,共组织日常检查20余次,检查网吧100余家次,娱乐场所50余家次,打字复印100余家次,出版物30余家次,游艺娱乐场所5家次。共受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投诉21件,其中9件投诉件撤诉不纳入考核,其他均纳入考核,21件投诉件均办结。21件投诉件平均处理时长0.58小时,为出现超时办理,1件 响应时间超时。21件投诉件8件满意度评价为满意,其余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投诉件,无满意度100%。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二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文旅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局机关主要领导按规定出庭应诉。四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五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
2.加强行政监督。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不间断邀请相关部门对文旅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岗位之间定期轮岗。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二是创建周期内,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设置专职分管领导和专门科室负责文旅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分管领导由信卫国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工作,2021年度矛盾纠纷均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二是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局机关及所属部门均科学制定出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由局办公室统筹,所属科室和部门分级负责,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三是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应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2021年在阿庐古洞风景区组织实施。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对文旅行业特别是景区(点)、宾馆(酒店)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每个季度局机关市场科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在阿庐古洞、酒店等场所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对文旅行业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邀请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四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求在3小时内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2021年,县文旅局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年内,多形式组织开展学法活动。首先是邀请言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文旅局法律顾问武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专题讲授,组织局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视频公开课,大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其次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治知识学习,通过微信、QQ等办公群上传,开展全局职工自学,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为维护公共安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第三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我县文化市场经营户及部分从业者学习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经营户的守法经营、安全经营意识,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是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年度普法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进行年终法律知识考试。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法治专题学习2次,基本实现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工作碰头会和职工会会前学法。第五是全面组织开展普法规划,按照规划发展、行业管理、文旅监督、机关工作等职责划分,分门别类地开展普法前期规划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第六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目标下的文旅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栏,在QQ、微信办公群中积极推介开展旅游产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2021年,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转变行政执法服务理念,推动全县文旅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一是落实党组书记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调整充实县文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配置了2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文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建立了基础台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作;二是依托“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了文旅局党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从上到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了学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明白了遵守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认真落实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泸西县文旅行业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通过宣传引导、培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了提高职工的法治思维,开阔职工的法治眼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要注重对被管理对象和社会广大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的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体制还未理顺。虽然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类别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未理顺,影响了执法效能。三是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四是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等方面的问题。五是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观念淡薄,对宣传活动的关注度不够。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的部署,紧扣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解,切实抓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文旅行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治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二是抓好积极配合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将示范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文旅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法治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推进局机关法制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实行局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保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工作连续性。三是进一步深化学法课时登记制度,开展学法培训、听课、评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
(四)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在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我局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