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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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1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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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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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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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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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1006号)
因2021年9月16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1004号)》声明公告有误现另从公告。
白水镇善导村委会西租小寨村民小组 陶瑞文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陶小章,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 74160339 号,面积:356 平方米,(陶小章与陶瑞文为同一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瑞文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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