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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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02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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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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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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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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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白水2024015号)
白水镇桃园村委会卫民村民小组马克高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马克高,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4)字第72100394号,面积:26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克高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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