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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118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8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泸西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攻坚行动工作行动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全县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力度,持续遏制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泸西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攻坚行动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定必要性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盗采行为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流失和财政损失,还扰乱了正常的矿产开发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通过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与手段,规范资源开发利用,同时盗采行为往往伴随“野蛮开采”,缺乏环保措施,易造成山体破坏、植被毁灭、水土污染,甚至引发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通过《行动方案》加以制止,遏制非法盗采乱象、守护生态安全底线。

二、《行动方案》制定依据

(一)《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红河州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红自然资办发〔2024〕8号)

(二)《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开展2025年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红自然资发〔2025〕1号)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一)紧盯重点区域,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泸西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排查清单》;二是全县私挖盗采矿产资源高风险乡镇,集中在旧城镇板桥村委会、秧田坝村委会、督布抚村委会,午街铺镇断山片区;三是近年来曾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事件的区域,尤其是非法开采问题突出区域。

(二)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细排查。全面对生产、建设及停工停产停建矿山、历史废弃矿山(已注销矿业权)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实查处,挂账销号,在《泸西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排查清单》的基础上持续更新完善风险隐患点的位置、现状、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并将新的盗采隐患点纳入排查清单,全面深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六个方面:

1.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井(硐)、废弃矿井(坑)和潜入已停工停产停建矿井(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在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3.未按照批准范围、时限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4.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土地平整、重点工程和公益性项目建设和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各种名义掩盖开采矿产资源

5.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铁路、公路、森林防火通道等交通要道沿线盗采矿产资源。

6.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的矿产品,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 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

(三)明确时限,序时推进。自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将任务分解为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力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深化打击整治,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四)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县属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厘清协同关系,确保《行动方案》高效落地,避免职能交叉或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