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lxxzwfwgl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0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泸西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试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泸西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试行)》,为便于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要求,在完成乡镇明责、赋权工作,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后,各地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凡是不经省政府授权任务地方不得将本该由上级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不得越权增加乡镇(街道)权责事项。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明晰乡镇职责,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防止“任意甩锅”“层层加码”等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确保乡镇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主要内容

《泸西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试行)》共有四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明确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职权赋予乡镇实施后,在赋权乡镇辖区内不再实施,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总体要求;二是规定了县级职责必须按照严格程序、依规准入、权责一致、完善保障、配套衔接、动态调整的准入基本原则;三是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就职责准入和调整程序作严格规范。

四、本制度的特点

本制度以确保乡镇“接得住、用得好、有实效”为目标,以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为基础,选取的赋权乡镇县级行政职权范围仅限于《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后续动态调整以省政府文件为准),规范准入及调整程序的同时,针对赋权乡镇的县级行政职权实行动态管理、可退可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