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泸西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照“谁执法 谁编制”的原则,结合财政工作权责清单,认真梳理筛选并由本单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把关,共梳理出行政执法清单25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5条、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8条、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条),梳理出的行政执法清单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将清理情况报告上报县司法局。梳理出包容审慎执法“五张清单”共74条。同时向相关部门上报了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二是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综合性财政监督检查40余家、“双随机、一公开”9家监管等,在财政内部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把检查情况录入相关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三是做实政务服务工作。按时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把办事指南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放在显眼位置。做到办事指南发布率、事项与业务办理系统关联精准率、权力清单关联准确率、办事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比例等达上级部门指标要求。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问答。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通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梳理“五张清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行政执法监督上出实招、抓实效,全局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达到营商环境全面提质的目标。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泸西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听证制度》、《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泸西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各类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执法人员工作有依据有准绳。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2024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其中1次联合机关事务局开展),以县财政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以县财政局联合泸西县机关事务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3个;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实施主体在县财政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4个;备案审查率达100%。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听证、民主评议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评审、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均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今年,我局没有重大决策听证事项。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若局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则必须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三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泸西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出具泸西县财政局关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力运行图公开情况的法律意见书5份(监督科2份、采管科2份、金融科1份),参与权责清单等审查3次,咨询有关法律法规16次;2023年9月已聘请蔡培玲律师为我单位公职律师,聘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四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文件《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泸政发〔2023〕21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泸政发〔2023〕28号)要求,制定了《泸西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泸西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并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事项栏目公开发布,同时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确定行政处罚事项,编制目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情况,对行政处罚职权梳理情况进行调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泸西县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方案》等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和制度,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了《泸西县财政局人事管理流程图》、《泸西县财政局财务管理流程图》、《泸西县财政局采购管理流程图》、《泸西县财政局招投标管理流程图》等流程图,切实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财政和服务型财政。三是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坚持履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日常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行政处罚法培训、证件考试等学习培训;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组织3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通过,目前执法证正在制作中,截至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8人(不含2024年考试通过的3人),没有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行为报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投诉等制度和规定。每季度对“三公经费”情况实行严格统计。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对干部的管理上做到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依法依纪问责。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泸西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规范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杜绝和减少执法过错发生,防治和纠正违法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提供了依据。三是加强财政监管。一方面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财政监督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另一方面以开展“清源行动”为契机,组织投资促进局、住建局、农科局、局领导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印发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泸财[2024]24号)。组织全县69家一级预算单位及资金管理科室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对全县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等八个方面重点领域作了专项整治。四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收管理模式,实现了以科技手段将全口径非税收入“赶进”财政的“笼子”。10月底非税收入完成31141万元,达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上线率100%。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2024年我局开展了政务公开10次48条。

(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一是实现信息共享。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到业务信息实时在线、数据实时流动,构建智慧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有关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更新统一、共享等工作。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录入、核查和维护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并已按照州、县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要求开始接件办理、每月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通过党组成员领头学、领导主讲指导学、中层干部集中学、名师主讲深入学、利用平台全面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2024年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法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5期,组织干部职工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3次,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 40 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各位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州局要求完成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增强了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提升了法治思维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规学法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化解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难题,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县级司法部门的各类培训。二是落实财政保障。将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切实保障建设法治政府在组织推动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宣传培训、示范创建、考核评议等方面经费支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信息化水平。围绕建设中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执法工作体制,不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在财政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全额保障了司法人员经费、司法体制改革经费。2024年县财政局将县司法部门人员经费支出 852.74万元(其中:协助司法部门辅助人员劳务费支出 24.96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62.36万元,项目经费2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给予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经费按1200元/人·月的政法津贴足额列入预算,并随工资按月按时发放。做好中央和省、州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截止2024年10月底收到中央、省、州政法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 152.42万元,已下达 146.42万元,未下达 6万元根据单位工作用款计划拨付。

二、存在问题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财政干部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财政法律法规学得多,而理论性的、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法律法规的则学得少,普法学习相对不平衡;二是财政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今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活动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法治财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创新学法方式,增强财政干部法治学习意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在线学法等方式,对财政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活动,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创造条件在财政内部成立法治宣传服务队,加强对服务队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局领导加强对服务队人员的领导,充实服务队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优化成员结构,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