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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泸西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2021年,泸西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着眼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准确研判疫情对经济稳增长的影响,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州统计局关于统计法规、统计法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为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和制度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推进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统计局共有一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民间统计调查,2021年度未接到任何审批事项申请,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
  2、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核查。2021年,县统计局组建核查领导小组分别对工业能源、批零住餐、建筑房地产等专业部分“四上企业”、固定资产项目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核查企业经营状况,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及统计员进行了座谈和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办法,逐一认真查看比对2020年度企业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年报表中的财务报表统计数据,及时与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对有疑问的年报数据,逐个询问原因,查阅数据来源资料。通过核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统计人员对依法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数出无据”情况的发生,规范了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了巩固。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7月县统计局严格按照《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泸西县实际,制定《泸西县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泸统发〔2021〕17号),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州县统计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15家被抽取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检查流程和程序,查阅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后,进行数据核实和比对。三是加大统计数据审核。把好“进出”关。县统计局各专业科室严格“四上企业”入规入统条件,严把数据入库关,坚持“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严格名录库审批机制,杜绝非“四上企业”入库;强化网报数据动态监测。2021年,县统计局各联网直报专业加强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网上巡查,对数据的逻辑性、表与表之间关联性和数据的匹配性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回复有关查询。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有关数据查询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联系,就查询情况提供真实有力有据有效回复。四是夯实统计基础台账。2021年启动企业统计台账建立工作以来,泸西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始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抓落实、抓整改、抓提升,结合各自岗位职能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台帐,适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企业的报表和统计资料的台账建立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没有建立的责令及时整改,对资料没有健全的责令及时补齐资料,强化统计台账资料的建设。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县统计局批零住餐、建筑房地产、固定资产、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业先后组织“四上企业”、调查统计员、辅调员培训1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规定》《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必学课程,切实做到“逢会必学”,对各专业《制度》中各项统计指标进行全面讲解、培训。
  2. 提升直报效能。在一套表联网直报过程中,各专业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确保企业咨询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及时解决。对于企业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深入企业一线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指导,确保各企业统计人员能将数据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到联网直报平台,进一步增强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对报表指标的理解,提高企业统计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规范了企业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2021年,县统计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深入企业20余次,回复解答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提升统计法纪意识。通过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党员大会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意见》《规定》《办法》,重点对州统计局编印的《近期统计违法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原文传达学习,以反面典型为镜鉴。
  4.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省州要求对各企业上报数据、研发填报资格进行核查,核查工作均是由分管领导带领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科室专业人员开展各专业核查工作;一类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是由州县两级统计机构持有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检查。两类执法工作检查人员均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佩戴执法证、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行政执法文件格式严格采用州统计局模版,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5.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要求,于2022年9月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强化统计人员管理。收集整理全县8个乡镇、涉及统计数据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名单、统计人员信息,“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信息,对统计人员信息进行适时动态管理收集,依法管理统计人员,依法实施统计调查。主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电话:0873-6621667,举报邮箱:ynslxxtjj@163.com),对所有举报线索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改进统计执法监督方式,完善核查方式、操作流程,从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建立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统计氛围不够浓厚。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宣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依法统计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同时,社会层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晓度、关心度、理解度和执行度不够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部分单位、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甚至有些企业还出现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的情况。
  (二)统计基层基础仍然薄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法定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必要人员、工作条件保障,但我县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身兼数职,统计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工作任务多,统计队伍不够稳定,统计法治观念淡薄。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力度,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学法用法常态化。通过建立统计普法学习制度,让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把普法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学法用法守法表率带动作用。二是扩大统计普法的覆盖面。真正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有的放矢、深入浅出地一对一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教育引导公众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勇于承担统计责任。三是公示公开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公示公开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以反面典型案例形成有效警醒警示作用,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依法统计贯穿到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构建高质量统计调查体系。
  (二)坚持依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一是健全和完善统计基础台帐。日常统计工作开展中,监督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执法检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二是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务求统计执法案卷更加规范化,探索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审核制度,为统计执法规范化奠定良好基础。同时,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统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统计违纪人员移送制度。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坚决维护统计执法监督的严肃性,坚决维护统计法纪的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统计有关责任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泸西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