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泸民函〔2017〕2号
张艳花等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泸西县第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泸西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低保救助工作的建议》(第75号)已转交县民政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泸西县自1997年检出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止2016年12月,累计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845例,在84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剔除查无此人13例,失访35例,干部职员和工人60例,需要得到社会救助737例。经我局核实,现已纳入城乡低保救助227例,其中:城市低保27例,农村低保200例。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大部份患者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没有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民政部门也不掌握患者的信息,造成大部份患者还没有享受到社会救助政策。今后,我们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
鉴于提案中提及的由于艾滋病需要保密,希望相关部门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做好保密工作;民政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艾滋病报告单和签订低保承诺书到民政部门给予直接办理,避免到村上暴露患者身份,受到歧视;得到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不要公示疾病名称等方面的建议,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信息保密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宜,使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为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起到关键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民政局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赵国泽,联系电话: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