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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民政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民函〔2017〕1号

苏少隆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树立民间公益组织典范推进泸西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第74号)已转交县民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我县坚持以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狠抓社会组织的自律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大胆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17年6底,全县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87个,其中公益性社会组织有13个。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募捐的主体、慈善募捐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捐赠活动的程序,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慈善事业准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资、退出等行为。同时,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登记的手续,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坚持扶贫济困、自愿无偿、公开公正、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鉴于提案中提及的形成联动机制;扶持民间公益组织;扶持公益品牌等方面的建议,我们将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与县扶贫办、县残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突出培育发展的重点领导域,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改进登记管理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社分开步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公民个人捐资举办扶贫帮困、奖教奖学、见义勇为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群众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民政局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张永能,联系电话: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