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泸财联函〔2017〕3号
高明珠代表:
你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免桃笑村委会3个村小组路灯电费的建议》(社会事业类第26号),交由我局和县住建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桃笑村委会所辖的小村、小石桥、王家营3个村小组,随着城市的发展,已融入城区,3个村小组每村每年约需路灯电费支出1万元。经我局与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接,决定从2017年10月起将小村等3个村小组路灯电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
泸西县财政局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0日
(联系人:资鹏飞 ,联系电话:66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