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第62号
代表姓名:王猛等2位代表
建议标题:《关于解决中枢镇政府办公用房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县人民政府,结合棚改政策,根据我镇办公用房需求,选择合适地址由棚改负责单位(企业)进行建盖安置,彻底解决每年高昂租金负担和无固定场所的实际困难,相关费用由中枢镇自行负责。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仲凯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泸西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泸建函〔2019〕27号)。该建议列为重点建议。中枢镇政府办公用房的问题已转泸西县城投公司办理。县城投公司已经购买李家村的房子,正在修缮装修中。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办理结果:A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