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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11-20 浏览次数:

提案号:第40号

提案者:张玲等3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环境提升改造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1. 小区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小区出租房的用途,从源头上进行环境清理把控,严格限制会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环境干扰的租房户入驻;二是可根据小区规模,以几个片区或独立的小区为单元,明确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给小区居民的一封信或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公布职责职能、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让小区事务有人管,居民发现问题能倾诉,同时还可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小区环境。2. 在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建议把小区原有规划图与小区土地使用现状图相结合,集中清理私搭乱建、长期闲置区域和用途使用不当地块,根据居民意愿、环境要求、出行活动等要素,融合绿地、公厕、文体设施、娱乐健身等场地进行选点、综合布局,还居民一个宜居环境,给居家老人和孩子一个安全、舒适的健身娱乐休闲场所,给外出上班的年轻人一个放心、舒畅的生活环境。小事不小,这也是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幸福指数的一个小心愿。3. 针对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二是建立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长效机制,抓常抓紧、抓实抓细,防止出现整治工作时紧时松,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不持续等现象,不给违规行为有喘息的机会,避免不良现象、不文明行为死灰复燃;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来,设立曝光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仲凯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19〕36号)。钟秀村、东新村、燕山村、西营小区、西园村、南屏小区、秀山小区、指挥田小区、莲花塘小区、石秀小区、花生小区等因规划及建设年限为80年代末,年代久远,无法提升改造。新建小区我局必定督促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监督其履行好其权利和义务,抓好物业管理、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工作。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办理结果:C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