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第22号
提案者:蔡云清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在入城道路路灯杆上增设广告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1. 在不影响县容县貌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在入城主干道路灯杆上增设广告,一来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来对做广告的企业也起到宣传作用。2. 由县政府或者是分管部门(工商、住建)组织搭建平台,多个广告媒体代理商进行拍卖一定期限的广告位使用权,价高者得。再由中标的广告代理商拿到市场上进行广告位招商运营。另外,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可以优先租用或者免费使用广告位作宣传。这样路灯杆广告位资源可以得到最大化利用和创收。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仲凯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19〕33号)。依据你的建议内容,住建局领导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实地查看,一致同意采纳你的建议,在县城入城道路主干道路灯灯杆上分步增设广告。第一步拟在弥泸入城道路路灯灯杆上规划广告位,以公开竞标形式出让其使用权,中标的公司设置广告牌必须按照《户外广告、霓虹灯管理条例》要求,通过住建局城市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持广告牌设置许可证方可设置,广告牌设置要与县城街景协调统一;第二步在弥泸入城道路广告牌设置管理的基础上,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再规划增设其他道路的广告位。灯杆广告牌的设置,在达到美化亮化县城的同时,一方面要达到商家宣传商品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宣传好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因此,住建局城市管理部门将会严格把关,确保城市道路的灯杆广告牌设置按照“云南省文明县城”对广告牌设置的要求,依法监督协调,争取灯杆广告设置中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的设置比例达到文明县城的指标要求。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