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规范弥泸高速逸圃至既比段周边砂石厂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集中、科学、合理的原则,规划出全县砂石料开采区域,塑造泸西良好的外貌形象。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平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保留转型升级矿山:我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41号)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矿业权的登记延续工作。
恢复治理非煤矿山:我局执行经过八部门审核通过的恢复治理方案,争取按时安质完成恢复治理工作。
高速临时取料点: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6期《泸西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7月9日),会议决定:(一)请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德光配合,泸西县石泸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泸西县召泸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泸西县泸弥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督促13个高速公路临时取料点按期完成复垦复绿有关工作。(二)由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高速公路临时取料点复垦复绿有关业务指导工作。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6期《泸西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将积极协助交通运输局做好复垦复绿的业务指导工作,尽早完成复垦复绿工作。
拟新设非煤矿山:小逸圃砂场,相关报告已编制完毕,等到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矿区出让权限后,即可进行招拍挂。
规划情况:我局建议在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中在中枢镇雨杂片区,规划泸西县非煤矿山集中开采区,解决我县非煤矿山“散、小、弱”的状况。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10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