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2023〕—39)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总体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一)深化法制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所长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科所开展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内班子开展集中学法6次;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做到领导班子人手一本。对本部门的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均全程参加,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案件评查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工作全过程。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党建日活动12余次,参学党员达60人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掀起党员带头学法、率先守法、群众参与的学法、守法、敬法氛围。

(二)优化消费维权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12315平台接受(登记)、处理投诉224件,举报147件,涉及争议金额85.9万元,投诉调解成功率88.18%,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45.4万元;12345(登记)、分送、转办、督办、处理、投诉举报87件,均在法定期限予以处置,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创建60户,其中承诺企业45户,示范企业15户,该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通过创建工作,促使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明显减少,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正在初步形成。

积极开展消费纠纷在线和解工作,对ODR企业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座谈、业务指导等方式,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纠纷处理、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2023年1月至今,ODR企业在线和解3件,在切实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12315“五进”、绿色通道等基层维权网络,便利群众维权,提高了综合维权效能。

紧扣“提振消费信心”维权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召开了泸西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筹备会议,总结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并对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作了安排和部署。为增强活动效果,在县秀山小广场开展了内容丰富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传递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强化消费警示宣传,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通过泸西电视台、红高原泸西发布“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使用消费提示”、“购买珠宝玉石三要”、“手机品牌授权店购买品牌手机需谨慎”消费警示三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紧扣市场监管职能,依法办案秉公执法

1.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以一线执法人员、科室人员、局班子领导为重点对象,以新颁布新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通过参加培训班和网络学习的方式,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以学法促普法,提高监管执法水平。2023年4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78人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在线专项答题活动。5月,组织干部职工80人参加泸西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在苔地公园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2.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服务窗口或公示栏,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文字记录全面推行到位;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规定,本局在依法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本局法规科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3.推进“两法”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局共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案件73件,做到案件信息100%录入两法衔接平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14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

4.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器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价格违法等领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3件,收缴罚没款45.4331万元。案件查办始终坚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得当的原则,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把普法工作与窗口建设相结合。在窗口推出引导员制度,向办事群众宣传讲解政策法规。截至12月25日,我县经营主体登记数为43903户,其中,企业7548户,个体35932户,新登记经营主体12110户,注销2087户,净增10023户,已超2023年底目标任务数3269户,完成比率148.40%。每千人均拥有经营主体113户。涉及受普法群众5000余人次。二是把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计量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日普法活动,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0余份;通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加强信用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把普法工作与消费维权相结合。将维权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扎实开展3.15消费维权日活动,依法高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维权处置过程中普法宣传近3800余人次。

(五)深化“放管服”,认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在省局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前提下,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设立、印章刻制、发票申领、 银行开户预约、企业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行企业住所登记承诺制,推广“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目前我县已经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办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印章刻制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申领发票2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极积与当地银行合作、争取推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极积向县政府争取资金,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服务。真正实现企业开办全业务“一表申请、一窗发放”。

今年我县新设企业有2823家,通过“一窗通”平台申报的审核通过企业有2818家,“一窗通”使用申报率达99.82%。

2.简化企业注销登记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极积开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目前网上企业申报简易注销的有785家,已经办结的有779家,不予受理的有6家;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销时,因执照遗失,需申请注销,可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站上公告其遗失,无需再到报纸媒体上刊登清算公告,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费用,简化了市场退出机制。

3.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

2019年11月1日,出台《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85号)成立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领导小组,对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106项进行了改革。2021年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泸政发〔2021〕95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接其中7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省级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接其中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筹制定《泸西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77项和《泸西县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2项,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破解“准入不准营。2021年7月至今累积直接取消审批219件,审批改为备案2506件,实行告知承诺421件,优化审批服务6056件,惠及市场主体8113户。

(六)积极配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普法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今年以来,我局配出一名专职干部参与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八组领导小组,助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力度,认真落实《红河州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各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存在凭老经验、老办法的现象,行政执法缺乏创新意识,习惯按部就班,“见子打子”。

(二)行政执法专业人员配备不全。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职能叠加,相对紧缺的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质量、价格、专利等执法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目前,公务员空编6人,近3年面临19人退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面临断档,监管事项难以全面覆盖。

(三)执法装备配置不全,执法效果难以彰显。因无经费配备执法全过程记录仪,行政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财产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无法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车辆老化。执法用车均超过十余年车龄,车况较差,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普法宣传经费不足。在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时无经费制作相关宣传视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确保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全力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步入正轨。

(二)强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和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

(三)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程受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作为,依法履职,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活动在法律的监督一下有序开展。

(四)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办案执法水平。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等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与市监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集中培训、部门交流、案件评查等方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肃查处危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全面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推全县经济发展。

(五)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向上级汇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得到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使执法人员得到补充,执法装备得到更新,办案经费得到保障,全面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战斗力。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原则,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应用,拓展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共建法治、文明、和谐泸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