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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红泸环责改字〔2025〕05号)(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8 浏览次数:

经调查,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落实《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泸环审复〔2023〕1号)要求,混凝土搅拌站斜皮带下方废水收集槽内的清洗废水顺雨水管网排放至厂区外面的东子河。现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红泸环责改字〔2025〕05号)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