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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养狗遛狗行为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加强管理,定期发送信息宣传文明养狗,并提供举报电话。二是在遛狗集中线路旁张贴告示,提醒遛狗并张贴举报电话。三是建立随手拍平台,鼓励民众看到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上传平台,经审核后发布。

承办单位: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姚红章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21〕49 号)要求,针对县城街道内犬只随地大小便、乱叫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劝导工作,着力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与居民生活环境。为切实加强对养狗遛狗行为的管理,我局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一、强化巡查监督管理。持续采取 “定点值守 + 机动巡查” 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今年4月以来,泸西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围绕 “减少犬只扰民、提升公共安全与居民满意度” 目标,专项开展流浪犬抓捕与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行动中,通过巡查重点区域、捕捉无主犬(累计捕获 6 只)、处理群众投诉、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劝导 60 起,解答群众咨询 30 人次),并同步采取错峰巡查、专业工具抓捕、快速响应处置等措施,积极倡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

二、完善投诉举报渠道。目前我局设有监督举报电话(0873-6632468),安排专人接听并调度处置,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确保群众投诉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并规范公益信息发布,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益短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泸西住建”微信公众号,依法依规开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已在“泸西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相关公益宣传3期。

三、规范宣传告示管理。关于在遛狗集中线路旁张贴告示的建议,根据《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禁止在街道、公共设施等区域擅自张贴宣传品”的规定,为有效防治城市“牛皮癣”,多年来我县对张贴类的广告宣传一直有着规范的管理,均通过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相关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宣传,目前我局已协调有关公示栏管理单位,在7处张贴或发布了相应的提醒,内容包括提醒遛狗人拴绳子、自觉处理狗便、举报电话等。

四、积极推进“随手拍”相关平台建设。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正在抓紧谋划推进集“随手拍”、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目前相关建设方案已进行了一轮汇报,但因财政困难,所需资金难以落实,导致平台建设相关工作难以顺利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协调推进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28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