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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类

泸建函〔2017〕65号

马思东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拆除九华路“小红道”交通护栏建议的提案》(第90号),已转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红河州提升人居环境关于城区主要干道禁止停放车辆的工作要求,泸西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依次取缔城区主干道占道停车泊位的决定,于去年12月30日前取缔了九华路、人民路占道停车泊位,同时协调九华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开放小区停车场,供有需要停放的车辆有偿停放。考虑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存在的安全隐患,用60分高的隔离栏将九华路隔成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用红漆涂上颜色,也就是提案所指的“小红道”。

提案所述的送快递、送水和送外卖的摩托车、电瓶车停在小红道上使小红道成了“肠梗阻”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大城市管理巡查力度,积极劝离影响“小红道”功能发挥的行为,同时协调交警大队做好交通引导和违规查处工作。使“小红道”畅通无阻,非机动车安全行驶。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西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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