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C类
泸建函〔2017〕62号
陈光东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九华路建立人形天桥的提案》(第55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提案人建议,在百货大楼至金鹿商场的街道上和民主停车场口至宏明电器城,宏明电器城至光化电器城建一钢结构人行天桥,于缓解市民的过街不安全问题,以此也可以解决人车争道的问题。桥的横跨宽度为2米左右上下楼梯设计为平板坡行道,宽为1.5米左右,高设计为内高3.8米左右。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人所提的在百货大楼至金鹿商场的街道上和民主停车场口至宏明电器城,宏明电器城至光化电器城建一钢结构人行天桥建天桥的建议,我局安排相关人员就该建议进行测算。按测算结果,我局认为在两处设置人行天桥不具备可行性。一是在九华路百货大楼处人行道宽度约5米,行道树占用1米,百货公司门市入口台阶约1.5米,有效通行宽度为2.5米,如人行天桥楼梯宽按1.5米计,该处有效通行宽度为1米。无法满足周边三个学校放学时的通行要求。二是九华路除人行道有效宽为22米,按人行平均速度每秒0.45米计,通过路口约49米,可完成。如设置人行天桥按平均速度每秒0.30米计,上下5米高天桥约82秒可以完成,天桥通行时间不利于交能疏散。三是路口设置天桥小孩、老人,残疾人不能正常使用。四是该路口通过交通管制可以人、车有序顺畅通行。五是设置人行天桥,将会对城市的景观产生较大的影响。综合以上五个因素,九华路各岔口(百货大楼至金鹿商场的街道上和民主停车场口至宏明电器城,宏明电器城至光化电器城)目前不适宜建设人行天桥。只能根据九华路现状,充分利用红绿灯功能,组织人、车有序顺畅通行,提高该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提供更大的会车空间。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