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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建函〔2017〕57号

卢红光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各村委会立项建设垃圾处理点建议的提案》(第32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自然村垃圾有效治理情况。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安排,各乡镇以集镇为中心向周边村庄扩展,逐步实现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原则上要求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个垃圾收集点,根据各自然村人口情况可适当增加配置,行政村配备收集车辆,将垃圾转运到集镇处理。截至目前,全县407个自然村已配有垃圾收运设施,实现垃圾有效治理,覆盖率达85.5%。

二、自然村垃圾保洁制度建立情况。将村庄垃圾保洁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结合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区配置保洁员。保洁员一般优先考虑村内贫困户,报酬从收取到的垃圾处理费用中支出。截至目前,全县421个自然村已建立村庄垃圾保洁制度,覆盖率达88.4%。

三、自然村垃圾收费制度建立情况。由村民会议自行讨论研究村庄垃圾费用收取额度,根据每户常住人口按半年或一年收取,经费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收取资金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和垃圾收运费,每月向村民公示资金收支情况,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截至目前,全县169个自然村已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达35.5%。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