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泸建函〔2017〕53号
白桂芬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东新路纳入县城城市道路规划并加强管理建议的提案》(第15号),已转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述东新路路段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丢、卫生状况、交通拥堵等问题确实存在,对此,县住建局城管部门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并交流提案内容,将东新路纳入城市道路规划管理范围,于10月14日,已安排施工人员对东新路进行施划交通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工作完成后,按照交通管理要求和城市道路规划情况,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允许停放车辆,对没有施划停车位而乱停乱放的行为,交警大队将会按照相关条例实施处罚。关于东新路垃圾乱丢、卫生状况问题由县住建局环卫部门进行清扫保洁,并纳入长效管理,以此切实解决东新路路段的脏、乱、差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西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