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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建函〔2017〕51号

唐会生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九华路沿线施工场地防护栏(设施)长期占用人行通道进行治理建议的提案》(第12号),已转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九华路沿线改造施工的项目有玉皇阁粮仓片区、玛钢厂片区、供销社(停车场)片区、老水利局片区,在拆除原始建筑时,为确保行人安全,占用人行道设有施工防护围墙,给行人的出行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县住建局多次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房屋爆破、场地清除工作,恢复人行道功能,截止4月底,上述片区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全部消除,目前的施工防护栏全部设在人行道边沿的施工场地内,为了城市美观,防护栏上还贴上了代表泸西人居环境提升的宣传名片。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