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交函〔2018〕17号
谭亚明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白水镇既庶村的叉路口设置减速带和设警示标识的提案》(第94号),已转交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师二级公路属省管公路,经我局与红河泸西公路分局协调对接,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若需设置强制减速避让,应设置在支线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入口。为有效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泸西公路分局已在该岔口路段增设了指路标志牌2块、“T”型路口警告标志牌2块和道口标注4棵。白水镇已在进既庶村公路岔路口安装了减速带和警示标识。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9日
(联系人:周梅 ,联系电话: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