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解决白水镇益谷村委会部分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关于解决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白水镇益谷村委会鲜花大道建设项目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缺口资金43万元,益谷村委会益谷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缺口资金40万元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座谈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财政局于2021年8月24日与刘小刚、杨睿2名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座谈面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1〕4号,关于解决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白水镇益谷村委会鲜花大道建设项目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缺口资金43万元,益谷村委会益谷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缺口资金40万元”属我县脱贫攻坚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遗留债务,由于我县财力尤为困难,且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只能待县级财力好转后再予适当安排。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预算法》相关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指标、再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做实做细部门及项目预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同时积极争取省州项目资金解决缺口资金,共同应对我县艰难时局的财政工作。
办结时间:2021年8月24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