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帮助解决三塘乡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房行动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2018年三塘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房行动共61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59户,1686188.09元。非卡户353户,1421684.18元,共计3107872.27元。但因乡财政及其困难,截止2020年底资金仍未拨付支付,希望县人民政府给予帮助解决缺口资金。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座谈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财政局于2021年8月27日与徐猛刚等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座谈面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1〕5号,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2018年三塘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四类”、“非四类”改房行动项目缺口资金3107872.27元”属我县脱贫攻坚遗留债务,由于我县财力尤为困难,且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只能待县级财力好转后再适时、分期适当安排。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预算法》相关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指标、再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做实做细部门及项目预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共同应对我县艰难时局的财政工作。
办结时间:2021年8月27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