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第57号提案
提案者:马重凡
提案标题:关于对白水镇集镇中35千伏太白高压线横穿集镇线路改造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1.负责该辖区的电力部门牵头组织对35千伏的太白高压线线路进行改造,排除高压线对泸西县白水镇居民和集贸市场的安全隐患问题。
2.政府部门明确电力部门要限期整改自己的线路,加强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对不能入地的电线电缆,要规范线路空中布局,确保不影响市容市貌、乡景村景,更不能有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架线部门的监督管理。
承办单位:县能源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春伟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针对提案,县能源局以《泸西县能源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六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泸能源函〔2021〕4号)文件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了答复,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一、提案涉及线路为35千伏太白线,该线路属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产权,是红河州电网重要供电设施,由红河供电局输电管理所负责运营维护。
二、建议中提到的“政府部门明确电力部门要限期整改自己的线路”,经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对接,该公司无出资准入条件,无法出资迁改。
三、35千伏太白线路为国有资产,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6号令)、《云南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力设施因故迁改时,遵循“后建服从先建、谁迁改谁出资”的原则,迁改所涉及的费用由迁改需求单位承担。
办结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办理结果:C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