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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公示公告

来源: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解决中枢镇社区工作者医保、养老保险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或现状

城市社区是夯实政权根基,担负城市基层党建成治理和发展的重要推动者。现目前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任劳任怨、辛勤工作。

二、面临或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区工作者的职责,服务和管理社区居民的需求越来越多,综合性、社会性强,点多面广,事务繁杂,千头万绪工作任务不断下移,社区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实行全日制坐班制、不得不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薪酬待遇较低,工作量大,导致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够高,许多毕业的本科专科学生、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才等都不愿意到社区工作,致使社区工作人员队伍青黄不接,缺乏活力和创新力。

三、建议

为不断增强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社区干部队伍,使社区干部干好有希望,收入有保障,退后有所养建议。

1.提高在职在编在岗社区工作者岗位生活待遇,参照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进行增加。

2.建立连续任职工龄工资,对连续任职超过五届、十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元计算,逐年递增。

3.建立离任定期生活补助,对连续任职六届满18年以上的,属正常落选离任的干部实行离任定期生活补助,每年按月按在岗领取最后一个月岗位 补贴50%的生活补助,并逐年递增。

4.请求县委,政府按照泸办发[2008]77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泸西县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继续为社区两委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承办单位: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家冲

协商方式: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泸西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泸人社函〔2021〕4号)

办结时间:2021年12月3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武自莉等10位代表:

你们在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号建议《关于解决中枢镇社区工作者医保、养老保险的建议》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1年2月中枢镇以财政困难为由,停缴了社区工作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自2008年以来,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泸西县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泸办发〔2008〕77号)要求,我县财政已将社区工作者医保、养老保险所需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由于中枢镇未足额编制社区工作者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导致县财政未足额划拨社区工作者保险缴费资金,由本级财政经费解决。我局已将代表建议和《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泸西县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与中枢镇作了反馈。

下一步,泸西县将根据《红河州民政局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社区工作都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我县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皮永岗,联系电话:3177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