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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公示公告

来源:泸西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建议标题:关于及时兑付湿地公园农户地租,进一步提高诚信政府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

因湿地公园建设,政府在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以土地流转的形式租用农户土地,涉及新华、民主、龙甸、新寨、阿勒5个社区农户4633户,面积5280.1206亩。按照租地协议时间,每年租金应在3月20日前兑付给农户。今年应支付租金1421.5846万元,因泸西财政资金紧缺,租金全部未兑付。2023年预计应支付租金1478.4338万元,两年共需要支付租金2900万元。请求上级政府及时协调资金将涉及农户的地租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真真实实的体现为群众解难、为村(社区)减负。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财政局于2023年7月17日与陈立德等10位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见面协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3〕5号,关于兑付湿地公园农户地租的建议,2022年省级发布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红河州2022年县级财政运行风险的提示函》。省级从保障“三保”有缺口,“三保”无缺口但落实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等刚性支出有缺口,保障刚性支出均无缺口等维度,将县(市、区)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经研判,泸西县为高风险县,存在“三保”保障风险。目前财政也在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情况逐步安排。

办结时间:2023年7月17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