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加大旧城镇集镇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建议(一)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取证。(二)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进行集贸市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主办,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协办
督办领导: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华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对泸西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泸自然资函〔2023〕164号):
一、于2023年3月成立了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组成的调查组,对旧城集镇农贸市场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二、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因为部分农户土地征收思想工作未做通,存在少数农户未领取征地补偿题,这部分农户持续多年到不同部门反映,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次向群众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解决诉求。待调查工作结束后,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
集镇农贸市场规划调整,需对市场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目前旧城集镇农贸市场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暂不具备调整条件。
三、集贸市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绿美乡村创建主要由乡镇每年自主申报计划打造任务,申报后统筹整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一十百”工程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项目资源进行建设,待评定成功后再申请省州县级相应的奖补资金,目前仅省级评定的乡镇和村庄有奖补资金。旧城镇2023年申报打造6个县级绿美村庄,旧城集镇所在地旧城村暂不在2023年绿美乡村建设任务。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和你镇加强对接,争取将旧城村纳入2024年绿美村庄建设任务。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