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推进我县“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矿山复绿综合治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1.建议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有关部门联动工作方式,常态化开展植绿造林行动,提升生态碳汇能力。2.建议由县级执法部门牵头,成立专项打击私挖滥采形成工作小组,形成定点值守,定点值班工作机制。3.建议加大对现有已复绿矿山进行复垦复绿。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督办领导: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腾霄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对泸西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泸自然资函〔2023〕145号):
一、我局将依据部门职责,全力推进全县254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开展好植树造林行动,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进而提升我县的生态碳汇能力。
二、2022年,县人民政府起草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2〕12号)文件,并经批准及时成立了泸西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并出台《泸西县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整治关闭矿井安全隐患工作方案》(泸政办发〔2022〕4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严厉防范和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泸政发〔2022〕75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关于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通〔2022〕92号),同时,我局也采取有效措施,分片区对全县旧城、午街、三河等片区开展矿山排查、巡查,做到每天至少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健全和完善打非治违相关制度。
三、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按上级要求编制完成了《泸西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图斑及新增图斑共核定451个,总面积629.558公顷,均已完成了“两上两下”审核工作和公告,自然资源部已审核认定为254个。开展了12对政策性关闭退出煤矿的恢复治理工作,项目预算总投资1750.51万元,设计治理面积1181.06亩。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了泸西县麻子哨石场等9个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办理结果:A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