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白水镇东部山区高标准烟区建设的建议》(第24号)
建议内容(摘要):建议在白水镇平田、无浪、直邑、果衣村实施高标准烟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投资1530万元,建120立方水窖45个、26立方水窖810个,建机耕路5850米。
承办单位: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督办领导: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王磊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
办理复文(摘要):(针对建议和意见办理落实的情况,包含文件名和文件号)《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泸西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泸高特函〔2023〕2号)。按照省、州烟草公司要求,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申报的关键前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因此,建议白水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好所涉项目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待土地流转完成后,我单位将项目列入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