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解决泸源大街南段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泸西县城面积不断扩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泸源大街南段(原环城南路)片区新建小区林立,加之与老城区原有小区接壤,新增住户快速增长,人口密度较大,随之带来人流量、车流量增长过快,而该片区周边城市道路相对单一,原有道路狭窄,很多规划路、断头路配套建设滞后,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日渐显现。建议一是在泸源大街南段(原环城南路)增设限高杆,禁止大货车通行;二是科学规划设置该片区住户小区和城市道路,限制新增小区楼盘数量和已规划建设小区的容积率;三是加快建设和打通南屏路至太阳坡、永宁方向路段,打通黄草洲湿地公园片区寺门前与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城市已规划路段;四是对该片区城市道路、一水两污设施进行整体规划和项目打包,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为泸西县城城市发展盘活空间,完善城市配套,提升城市品位。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第4.4.1条和4.4.2条“城市消防车通道包括城市各级道路、居住区......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的规定,安装的限高杆不小于4米才符合城市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对城区不符合限高要求的限高杆进行了拆除。因此,若在泸源大街南段(原环城南路)增设高于4米的限高杆,也不能完全避免大货车通行,目前暂不考虑设置,需要交管部门切实完善和加强交通管制措施,方能有效防止大货车入城。
二、关于科学规划设置该片区住户小区和城市道路,限制新增小区楼盘数量和已规划建设小区容积率的建议,我局将切实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协调对接,科学规划城市道路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认真抓好有关规划和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不遗余力促进我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快打通有关城市规划道路的建议,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落实用地指标,但因建设资金、用地报批等方面的问题,规划的城市道路短期内还不能立项实施。
四、关于该片区城市道路、一水两污设施整体规划和项目打包的建议,目前我局正紧盯政策和投向,不断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努力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截至2023年9月,共围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谋划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8.71亿元;围绕环境卫生领域谋划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03亿元;围绕生态环保领域谋划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0.59亿元。随着谋划项目的陆续实施,我县的城市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品位将进一步提升。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