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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四举措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泸西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泸西县财政局采取四举措夯实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机制,制定了《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在每个监管环节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在资产配置环节,参照《红河州州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资产管理使用环节,制定了《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在资产处置环节,制定了《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构建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管理运行机制。

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的监管。抓好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等环节的审批,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重点环节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通过配置审批,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出租出借审批,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处置审批,确保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公开、处置收入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大资产清理盘活的力度。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时处理盘盈、盘亏、毁损待报废资产,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同时,认真清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为盘活资产、化解政府性债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逐步拓展资产管理的范围。认真清查登记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全面统计和管理国有资产,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决算报表与资产报表数据有机统一,实现国有资产价值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