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次数:

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改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带头学法守法。制定学习计划,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带头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狠抓“三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求通过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对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决策支撑,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依法决策方面

2023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规科审核、报送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自2020年以来我局未拟印发过规范性文件。

(三)法治教育和培训方面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会,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我局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线上答题活动。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普法方面

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常态化建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2023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泸西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用县能源局煤炭大楼电子大屏幕和微信、QQ工作群进行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宣传学习会议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集中普法进企业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对涉及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宣讲解读,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通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维权,合理诉求,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红河州宪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共32人62次参与了在线答题,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2023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我县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及数量。2023年,继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信用支持,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全量、及时、准确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对错误量较多的单位,实地走访,了解在归集数据时遇到的困难并进行现场指导。成功协调泸西自来水厂、巨鹏燃气公司、县供电局参与数据归集,大大提高我县信息归集的数量。2023年全县各有关部门共归集2927463条数据,其中,“双公示”信息3255条。

2.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按照《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省级反馈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函》要求,及时将涉及我县34家失信企业名单反馈至涉及函中惩戒措施的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将失信企业信息在本系统、主管行业内部进行传达,并对照惩戒措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名单中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同时,我局也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在项目审批、备案等方面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并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工作。2023年,贯彻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及时将州信用中心反馈的待修复企业名单反馈至行政处罚机关,对尚未提出修复申请的企业进行回访,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并要求各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信用修复指南》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同送达被处罚企业,切实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深入学习贯彻《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信用修复新规,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工作群交流,录制小视频等方式,不定期对行政处罚机关办理信用修复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信用修复工作质效。

4.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信息公示、守信激励、失信监控、黑名单制度。在医疗卫生领域,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加强对已审批机构和登记备案的中医诊所、诊所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指导。运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在商务领域,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在行业治理中的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在受理商务领域行政管理事项时,明确信用承诺程序,告知并指导服务对象在办理业务时按照《信用承诺书》进行承诺。在文化旅游领域,稳步推进诚信评价工作。按照《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诚信指数达标的涉旅经营户,一年至少实施一次品质指数评价复核。在税务领域,持续深化“银税互动”,继续深化与县农业银行、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协作,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依法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积极推动“银税互动”纳税人产品受惠面信用等级从A、B级扩展至A、B、M级,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5.推行信用报告,拓宽应用领域。2023年,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文明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查询并提供管理服务对象的社会信用报告。全面推动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监督过程中使用信用中国网站、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将核查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作为管理决策的必要环节。

6.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采取发放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方便携带的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弹出网页悬浮窗口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五进活动”开展诚信文化和信用知识宣传活动,将信用知识渗入社会生活各方面,切实强化社会公众诚信意识及维权意识,促进诚信社会构建。

(七)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认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目前不存在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办理事项。

(八)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成情况

我局完成政府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情况如下: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处罚82项。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按照2023年度泸西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县发改局积极开展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节能审查2项内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开展节能审查和9月18日开展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2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抽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

我局严格执行招投标备案工作。2023年招投标备案共5个项目,总投资22687.6万元。分别是:1.红河州泸西县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2.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坝村委会小矣白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3.2023年泸西县三塘乡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4.泸西县中枢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5.三塘乡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期)。

(十)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理念,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行为上精准发力,全县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牵头拟定《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由县政府下发各部门落实执行。二是按照州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相关要求,牵头对接各部门上报1—9月模拟考核指标相关材料,并对反馈问题组织涉及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对标对表,抓好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全面清理不符合《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政策文件,对近几年涉及营商环境现行文件与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五是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制定并印发《泸西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全力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作对接调度会3次,目前,共报送“暖心行动”工作调度表7期、正面典型案例7个、反面典型案例2。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不够深入;二是法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三是执法队伍配备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未建立起来。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二)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有关经济、项目、信用、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讲法制的队伍,树立发改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营商环境推进力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时限、提效率”为抓手,加大部门间统筹推进力度,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及推进措施,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展示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及时解答回应企业及社会各界关注的营商环境各类问题,让企业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积极营造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信用信息归集数量持续增长。对照部门权责清单,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规定格式认真筛选、整理有关信息,建立常态化信息归集机制,提高对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认识,加快开展信用归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提高我县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水平。信用信息数据量大,同类信息要同时录入多个平台的部门,建议省信用中心给予协调统一导入。

(七)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督促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双公示”报送等重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将信用工作深度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打造诚信营商环境新高地。

(八)逐步建立完整闭环的联合惩戒流程。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建立起全覆盖、高效率、强约束力的失信惩戒机制, 包括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形成失信联合惩戒的威慑力和足够的执行力。以最新惩戒措施清单为基础,依据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逐步建立完善建立联合惩戒实施流程,从失信行为的发现,失信行为记录和评级,信息共享和整合,联合惩戒的实施、监控和反馈建立完整闭环流程,形成的典型案例发布于信用红河网站。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对失信行为的威慑效果,最大化地发挥各个部门和机构的惩戒力量,更快地发现失信行为、处理相关事宜,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九)持续加大教育宣传,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广泛深入开展对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城乡居民等各个层面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各类学校德育内容,提高青少年的诚信素养。要加强诚信典型示范工作,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为地方诚信建设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