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指引,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以《泸西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依据,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信息公开内容

  泸西县民政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律法规、政策及解读;财务信息;工作动态;标准规范;通知、通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具体目录详见《泸西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三、信息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的方式进行,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传媒公告、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方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lx.gov.cn/)查阅。

  四、信息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属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泸西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泸西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873)6650726,传真:(0873)6651276

  邮政编码:652499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三)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泸西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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