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的政府信息,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结合工作职能编制了《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泸西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lx.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查阅(具体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县政府二楼)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1.机构信息:乡村振兴局机构概况、职能职责内设机构、领导简历、领导分工及相关活动等情况。

  2.政策法规文件:中央及地方有关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及乡村振兴建设相关扶贫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解读等情况,上级单位及县乡村振兴局普发性文件情况。

  3.规划计划:乡村振兴局战略规划等情况。

  4.财政信息:乡村振兴局财务情况。

  5.信息公开指南;

  6.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具体网址: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x.hh.gov.cn/)。当面受理点: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3—6621797。

  同时还将采用红高原泸西公众号、简报、发放宣传资料、公示栏等辅助性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可以向乡村振兴局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乡村振兴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对于较多人次申请公开的信息,乡村振兴局将分批、逐步整理并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在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填写审查表。

  (二)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乡村振兴局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为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3-6621797;邮政编码:652499)

  (三)申请方式

  目前,我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申请、书面申请两种方式的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泸西县乡村振兴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此表可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x.hh.gov.cn/)乡村振兴局(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附件1)中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到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申请受理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县乡村振兴局收)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传真号0873—6621797)

  (六)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详见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附件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但是对第2、3项内容,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网户网站(http://www.lx.hh.gov.cn/)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网站上查阅信息公开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综合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直接到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或通过网络、传真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县政府二楼,联系电话:0873—6621797,传真:6621797,电子邮箱:lxfpb@163.com,邮政编码:652499。

  六、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或投诉。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873-6621797,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县政府二楼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电子信箱:lxxfpb@163.com 邮编:652499。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2. 泸西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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