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县公安局特编制《泸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县公安局主动公开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基本信息

  1.机构职能: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成员及分管工作情况等。

  2.规章文件:以县公安局名义发布或者县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县公安局重大政策、工作部署;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县公安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4.业务工作:县公安局各项行政许可、户籍、出入境等事项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和材料明细。

  5.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新闻发布、热点回应、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等对外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等。

  6.其他县公安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

  1.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lx.gov.cn/)。

  2.政务新媒体:“泸西警方”微信公众号、“泸西交警”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公安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获取。县公安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电话

  受理机构:泸西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泸西县中枢镇四十米大街泸西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873-6659526,0873-6659591。

  邮政编码:652499。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泸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泸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县公安局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县公安局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信息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县公安局受理机构,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县公安局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县公安局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泸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县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县公安局在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县公安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县公安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县公安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县公安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县公安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县公安局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需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电话:0873-6659518。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2. 泸西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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