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48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泸政发〔202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8-25
信息名称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根据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红河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推进健康泸西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泸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县建设。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健身设施方便可及,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健身人群持续提升,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9%,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普遍建成,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2.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带动全县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达到1.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支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合理布局大中小型体育场馆、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区文体广场等,建设小型、多功能的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等。新建或改扩建2个以上体育公园;规划建设50公里以上步行、骑行、登山等全民健身步道,完成2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建设改造提升6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5块,逐步实现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建设大健康步道。整合泸西美丽公路规划、阿庐古洞后山、鹰嘴石公园、白水塘区域、黄草洲湿地公园、中大河环河路、东山梁子的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县、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舞蹈等健身设施,满足全民健身的需要。步道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居住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相配套,同时,不断升级改造符合条件的公共步行路段,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能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3. 强化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便可达的社区健身场所和设施,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运动需求。新建居住500户的小区应配建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大对老旧居住小区闲置地的利用,根据小区空置地的面积和小区人口状况,建改并举增设健身设施设备,有效解决片区群众的健身需要。加大社会融资发展体育基础建设,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不断融入社会资本进行体育健身娱乐场馆的建设,促进国民体质的提升、运动水平的提高和体育产业的发展。(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4. 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相关培训,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率。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力度,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按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探索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运维形式,提高运营效率。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推进和完善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系统,对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推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改革,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5.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加强全县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推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实现全县体育总会全覆盖。加强推进全县单项体育协会、群众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评价指标,鼓励单项体育协会组织体育指导培训、活动竞赛,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老师、体育教练、保健医生进行健身指导,动员广大体育爱好者参与体育活动,规范青少年社会组织建设及培训活动。(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6. 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咨询和讲座。构建科学健身指导和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等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7. 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大体育项目专业指导人员的培养力度,加强对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打造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应设立1名体育工作专干,增强基层全民健身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

8. 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构建全县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所查询、赛事活动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做好全民健身系统和个人相关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和旅游局)

9. 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推广的体育活动项目,普及健康体质、科学健身、运动项目等相关知识,引导大众坚持运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县建设,发挥全民健身相关指标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美丽县城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促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

10. 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按照一县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的原则,延续和培植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项目,推广延续多年的传统赛事,打造健身跑、越野跑、自行车等体现泸西户外运动资源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如持续了39年的新春杯足球赛、已经形成定式的泸虎杯足球赛、红高原杯羽毛球邀请赛、广西府杯自行车挑战赛、健身日千人长跑、一年一度职工运动会和老年人运动会。同时,把泸西摔跤、田径等有优势的传统项目重新启动,培植拳击、跆拳道、轮滑、陀螺等新发展体育项目。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引导大众科学参与健身,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群众数量。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周末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外事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11. 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促进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农民体协、残联、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农民、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群众喜爱的健身活动。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倡导科学健身,适量运动,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2. 夯实民族体育发展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和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应用多媒体技术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城市社区、乡镇农村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鼓励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校本教材进入校园体育活动。组团参加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单项赛事。(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3. 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少体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在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中分别建立以泸源普通高级中学、中枢镇初级中学、泸西县第二中学、泸西县建设小学、中枢镇中枢小学为班底的体教融合专班,集中优质生源和资源,进行高水平培养。同时,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提高执教水平和裁判水平,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体育人才。要完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考评内容。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活动,推进象棋、围棋、科技体育模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工作。强化课外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青少年和学生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竞赛和校园竞赛有机融合,打造丰富多彩、层次分明、科学合理的体教合一、竞群结合的新型青少年竞赛体系。鼓励体育行业协会的体育专职人员与学校体育教师联盟,共同推进青少年培训培养体制,有效促进青少年的发展。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合作开展体育活动,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体育行业协会)

14. 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验、运动处方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志愿服务等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路径,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椎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推广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健身服务,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5. 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培育重点体育旅游区,着力开发以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体育精品路线旅游、体育旅游赛事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系列。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特色旅游赛事活动,形成专业化、常态化、产业化运作机制。以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东方玫瑰谷、阿庐古洞、黄草洲湿地公园、永宁城子古村、南盘江沿岸等生态旅游区为依托,建设自行车骑行生态绿道、景区内部绿道、登山生态绿道、徒步游览、弥泸一体化资源等,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生态绿道体系和特色康体运动项目,推动体育旅游产业实现新发展。(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

16. 以体育品牌促发展。要充分利用泸西县国家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全国优秀赛区、云南省体育精品旅游目的地等声誉的影响,不断引进国内知名足球队伍、足球赛事到泸西来训练和比赛,促进泸西足球事业的发展,提高泸西对外知名度,推动泸西经济发展。同时,不断向外来队伍学习交流,提升泸西足球运动水平,发掘、培养和输送更多的足球人才,早日实现泸西足球事业发展的目标。(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县足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绩效,将体育经费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加大执法督查力度

建立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完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分级管理制度,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

(四)组织实施

本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计划要求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目标,为全面完成本计划做出贡献。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不定期地对本级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估,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2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