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3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泸政发〔2019〕29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信息名称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红河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梳理审核,决定取消3项,增加(承接)3项,调整4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时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接得住、批得了、管得好;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部门要与下放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承接事项落实到位;对调整为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不得再以行政许可方式实施,要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备案手续,方便群众、企业网上备案。各部门要简化受理和审查环节,减少申办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要求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州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 决定增加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 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 红河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94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