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9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信息名称
解读《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9423日,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泸政发〔2019〕29号,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落实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36日,红河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4项,增加(承接)4项,下放1项,调整8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州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相关工作要求,泸西县及时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共10项,报政府批准印发。 

  二、文件出台依据 

  依据《红河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梳理调整。 

  三、目标任务 

  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政府权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实现政府所有权力事项全部进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地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时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接得住、批得了、管得好;对调整为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不得再以行政许可方式实施,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备案手续,方便群众、企业网上备案简化受理和审查环节,减少申办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要求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同时,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地创业和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此次共调整了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 

  取消3项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取消了“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县交通运输局取消了“所辖公路路产上设置电杆、变压器、棚屋、摊点、维修站、洗车台、加水站等设施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增加3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了“内资企业核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增加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调整4项。县公安局将“户口迁移审批”调整为行政确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的行使层级及审批权限划分调整为:“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寺观教堂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省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州民族宗教委审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风景名胜区准营证许可”变更为“风景名胜区准营证核发”,将“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部门”变更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将省、州、县三级审批权限有关表述统一调整为“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准营证核发”。 

  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通过云南机构编制网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力助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