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42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泸发改价格〔2022〕59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信息名称
关于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课后服务收费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是指小学、初中在正常上课日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其中,课后具体时间由县教育体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

二、课后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和时间以县教育体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一)基本类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

(二)特色类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划分由县教育体育局明确。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原则上不收费,由财政补贴;确需收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基本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2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20元。

(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8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80元。

(三)民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自行组织课后服务,如学校收费的学费中已经包含课后服务有关费用的,学校不得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按照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财政、州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有关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范围。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免费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六)本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各级各类学校自行提供的课后服务,并确需收取费用的,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各收费学校要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类别、课后服务成本等情况,按照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四、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

(一)课后服务收费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提供服务;自愿选择课后服务的,每学期由学生家长向服务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服务协议;课后服务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课后服务费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二)课后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主动、长期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减免政策、费用开支、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课后服务费使用票据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30号)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加强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五)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于每学期末结束后及时将本学期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内容、参加课后服务人数、费用收取、费用开支、免收费人数占比、清退费用情况等及时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应将情况汇总后,反馈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五、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泸西县财政局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