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69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信息名称
解读《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
  《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2022年6月6日以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泸西县财政局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泸发改价格〔2022〕59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为了便于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的理解收费政策,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就《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制定的背景
  (一)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2〕32号),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由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根据课后服务成本、当地财政补贴情况、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等,区分基本和特色类、农村和城市课后服务,分类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同时报备州发展改革委,为减轻学生负担,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为切实规范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依法制定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势在必行。
  (二)本次制定的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符合省、州相关政策。
  (三)2022年4月18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泸西县实际,草拟了《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并经局党组审定的基础上,拟定了《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于2022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实施后的社会意义
  《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目的在于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政策文件之要,通过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一是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防止过高收费;二是为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价格政策支撑;三是理顺课后服务供求关系,规范课后服务行为,促进课后服务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全县在正常上课日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或家长提供自愿选择服务的小学、初中各级各类学校。
  (二)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次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制定严格执行省、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规定。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制定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9号)
  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2〕32号)
  4.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解读》(内部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四)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制定的必要性
  1.是贯彻落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2〕32号)要求所需,符合省州相关政策规定。
  2.是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防止过高收费的需要。
  3.是为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价格政策支撑的需要。
  4.是理顺课后服务供求关系,规范课后服务行为,促进课后服务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
  (五)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收费标准及执行时间
  1.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
  课后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特色服务二类。
  (1)基本类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
  (2)特色类服务。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课后服务内容和时间以县教育体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2.收费标准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原则上不收费,由财政补贴;确需收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基本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2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20元。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8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类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80元。
  (3)为避免加重学生家长负担,原则上寄宿制学校目前已免费提供的基本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4)民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自行组织课后服务,如学校收费的学费中已经包含课后服务有关费用的,学校不得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5)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按照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财政、州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有关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6)本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各级各类学校自行提供的课后服务,并确需收取费用的,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各收费学校要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类别、课后服务成本等情况,按照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3.执行时间
  自2022年6月6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收费方式
  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七)减免对象及要求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免费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八)监管
  小学、初中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外课后服务收费政策,自觉接受社会及各有关部门监督,对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严肃查处。
  《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解读人:赵国乾,联系电话:0873-3177804。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