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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泸西县民政局 | ||
|---|---|---|---|
| 信件标题 | 离婚证 | ||
| 内容 | 请问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
| 创建时间 | 2026-07-28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8-19 | ||
|---|---|---|---|
| 回复部门 | 泸西县民政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八)项等有关规定,补领离婚证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当事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 三、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材料,因故不能出具正式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四、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五、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六、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收费标准:补领离婚证不收取工本费。 办公地址及时间: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泸西县婚姻登记处咨询,联系电话:0873-662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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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泸西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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