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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双女户家庭城乡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险优待政策的咨询 | ||
| 内容 |
领导,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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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 2026-06-2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6-08 | ||
|---|---|---|---|
| 回复部门 |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目前,泸西县暂未出台专门针对“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政策。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我县对困难群体实行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具体为: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每人每年由政府代缴2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以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每年由政府代缴100元。 如您或家人属于上述困难群体,可携带残疾人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乡镇的社会保险服务经办机构,办理特殊身份认定手续。认定完成后,即可按规定享受政府代缴保费政策。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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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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