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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lxxcz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西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紧扣财政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县财政信息,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约430条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专项经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新闻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重要数据和重大项目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局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文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把好导向关、政策关、内容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各项政策法规,聚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让社会广泛知晓。2024年,县财政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动态。同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局长负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丰富,氛围还不够浓厚。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持续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对按规定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的数量。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加大政务公开宣传,进一步抓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